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

黑龙江维权人士赵景洲被行政拘留

(维权网信息员越哈明报道)今天(5月16日)凌晨,黑龙江哈尔滨市维权人士赵景洲被哈尔滨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7天,另一名于姓公民因在防洪纪念塔前发表演讲而被行政拘留10天。

昨天赵景洲与几位朋友前往哈尔滨防洪纪念塔前散步,赵景洲在将自己被强拆的冤情书写到墙上时,被警察带到通江派出所。到晚上哈尔滨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将赵景洲的妻子陈惠娟与朋友廖诚也带到了该所,对他们进行审问,主要追查他们是如何前往纪念塔及其到塔下后的经过。审问直到今天凌晨3点。通江派出所警方向赵景洲及另一公民于云峰宣读了行政拘留通知,赵景洲被行政拘留7天,于云峰被行政拘留10天。并对陈惠娟与廖诚提出警告。随后赵与于两人被带走,赵景洲被关押在哈尔滨市道里区鸭子圈附近的拘留所,陈与廖两人被放回。

昨天晚上,警方还扣押了陈惠娟、赵景洲与于姓公民的手机,并对陈惠娟家中进行查抄,将她的电脑主机一台与手提电脑一台抄走,但没有出示查抄物品清单。

公民陈述自己冤情或表达自己意见,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己权利。公民因行使这种言论自由权而被剥夺自由,这是践踏宪法,侵犯人权的行径,应该立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