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

河南访民李大茹财产被征用难获赔偿(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家住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盐镇乡罗村访民李大茹,因家庭自有的果园、水井、土窑及地上附属物被铁路部门征用后,不给合理赔偿,索要无果,反遭毒打、拘留和劳教。

事发2006年,郑西客运征用她家果园、水井、土窑及地上附属物后,不给合理经济赔偿,当其家人向施工方中铁十六局要求先补偿,后施工时,得到好处的村支部书记就带领一帮流氓地痞对她家人进行毒打,之后,她和家人反被公安抓捕拘留,由此导致她上访至今无果,却遭数次非法拘留和两次劳动教养。

因水井的经济赔偿太低,乡政府领导多次找承包施工方中铁十六局协商解决,中铁十六局说没有政策依据,不予认可,坚持按洛政【199771号文件标准补偿,盐镇乡政府领导与中铁十六局协调解决无果下,于2009710日只好以李大茹的要求超出了乡政府权力范围,向上级政府和访民李大茹作出交待说无力解决。

因合理要求被征用财产的经济补偿,反受得到施工方好处的村支书毒打、公安非法抓捕拘留的屈辱,李大茹就逐级向上反映,直至北京,却没有哪一级政府能为百姓办事,解决实际问题。

由小问题,导致了人身侵害的恶果,李大茹一方为了从法律上得到公证,政府一方为了怕影响政绩阻止她的上访,就乱用公权力对李实施更进一步地打压,几乎是只要李大茹胆敢进京上访,政府就敢动用公安抓捕拘留。

2007921,洛阳市劳教委以李大茹先后两次到北京总理住地等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对李大茹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

走出监狱仍不屈服的李大茹,一如既往继续进京上访。

2009814日,再次被洛阳市政府以李大茹到北京联合国开发署门前滋事,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对其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由此可以看出,这都是全国各地各级政府为了组织和打压访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0条之规定,是对访民的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在这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犯法,权大于法的国度,访民只能以生命的代价付出,做无为的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