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星期三

南通张进林起诉黑监狱,港闸区法院退回起诉状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10月26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通过特快邮递将张进林起诉黑监狱的起诉状退给了张进林。这表明该院拒绝民告官,肆意践踏法律,堵塞司法救济,逼张进林走上访之路。

2011年4月6日,南通顺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员工通知张进林到港闸区唐闸街道办事处3楼谈拆迁补偿问题。张进林如约来到该场所,即被限制人身自由。20多个人对张进林辱骂推搡,打脸掐脖子,不签协议不准张进林离开。期间,张进林向110报警达50多次,家属也到派出所报案,皆无济于事。张进林被折腾了50多个小时,头痛难忍,心慌欲吐,才被允许送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对此,张进林认为,南通市港闸区唐闸街道办事处向南通顺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提供非法关押公民的场所(即黑监狱),系共同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行为。法院应当受理,,依法确认该办事处提供黑监狱,并关押公民的行政行为违法。张进林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法院起诉。

对于公民通过司法程序,积极维权,本应当予以鼓励。但港闸区法院对张进林的起诉,既不受理,也不裁定,随意退回,有悖于《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张进林为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将向人大和政法委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