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3日星期日

湖南洪江维权人士向松梅被人伪造刑事申诉书

(维权网信息员南杰报道)11月13日,本网信息员从湖南省洪江市维权人士段纯圣处了解到,他和洪江市维权人士向松梅早前向洪江市检察院所提交的刑事申诉书根本不是他们本人所写,他们也没有向洪江市检察院提交过刑事申诉书,洪江市检察院收到的他们的刑事申诉书系被人伪造并递交,而洪江市检察院因此再次对向松梅作出判决,显然是有人或某部门从中做鬼。

2009年6月18日,洪江市龙田乡金花村村民粟香、向松梅、段纯圣等人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洪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12月9日,洪江市检察院对他们决定不起诉。

其后,向松梅、段纯圣等人于2010年6月18日向洪江市检察院提出赔偿申请,但没有被洪江市检察院确认。

2011年8月25日,向松梅、段纯圣与洪江市其他9个乡镇39名代表到北京维权,回来后,9月15日,向松梅被洪江市检察院以涉嫌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重新逮捕,10月18日被洪江市法院以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一年。

洪江市检察院之所以以相同罪名再次起诉向松梅,他们说是因为向松梅曾向洪江市检察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洪江市检察院据此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撤销对向松梅不予起诉决定,并对向松梅提起公诉。

而据向松梅同案段纯圣对本网信息员提供消息称,他和向松梅根本没有向洪江市检察院递交刑事申诉书,洪江市检察院收到的他们的刑事申诉书是在他们不知情也没有取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被人伪造并递交。

而耐人寻味的是,2009年洪江市检察院对向松梅、段纯圣等人作出的不予起诉决定书里涉嫌的罪名明明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而在2011年8月24日作出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里,他们涉嫌的罪名又变身成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