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广州法院组织警力对杨箕村非法拆迁(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涛报道)11月17日,广州越秀区法院组织警力对杨箕村两户三栋房屋实施强制搬迁,东围巷9号留守户村民姚金銮坚决不肯撤离,屋内有20余人,包括80多岁的老奶奶、3岁的小孩,已经没有多余的储粮,屋内停水停电,亲戚朋友送饭送食物都被拒绝。 曾有亲戚送饭来,警察通知家庭成员下楼来拿,一出门就被警方带走 。

按照今年公安部的明令规定,警察不得介入拆迁纠纷。据杨箕村村民反映,开始拆迁至今,村民都没见过有关部门的许可拆迁和施工批文,无许可证就是非法拆迁,村民在法庭索看拆迁许可证,对方居然冠冕堂皇地说:杨箕项目是不用证的,拆迁补偿协议也不需要负责人签。

据了解,广州杨箕村城中村自去年4月启动改造以来,至今仍有1%的村民拒签协议。据越秀区法院方面的案情通报称,2011629日、524日,分别对姚国其及钟杏、姚金荣、姚金銮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执行人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将相关房屋腾空并交付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一审判决后,两户都没有提出上诉,也未执行判决。

以法院判决的形式强行要求户主腾空房屋,并组织警力拆迁,都是赤裸裸地对公民居住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