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星期五

河北访民张秀荣控告警方枉法上访受迫害(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访民张秀荣因7岁女儿在学校被强奸,唐海县公安局只对强奸犯孙俊岭处罚拘留15天,罚款200元结案,张秀荣却无处说理,被逼上访北京后,地方政府对她多次拘留、殴打、3次劳教迫害。

2001424午后,访民张秀荣的7岁女儿像往常一样按时提前到校,在教室内,遭到一位近15岁的少年孙俊岭持刀挟迫强奸。

当天下午女儿放学回家后,访民张秀荣发现女儿有异样,追问后得知女儿被强奸,于是,张秀荣马上向唐海县公安局110报警,110答复要她本人去找辖区四农场派出所,她又赶忙向派出所打电话,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第二天早上,她亲自赶到派出所报案,四农场派出所所长周洪斌,指导员刘加满两人来到她家后,口头问了一些情况,也不作任何询问笔录就走了。

随后,大概在上午9时许,所长周洪斌、指导员刘加满和一位杨姓警员又来到张秀荣家,指导员刘加满告诉说:“孙俊岭到派出所就招供了,他承认强奸了你女儿,既然孙俊岭在笔录上按了手印,铁证如山,你女儿的衣物挺脏的,赶紧洗了吧。”张秀荣说现在才知,这是公安要我替他们要包庇的罪犯毁灭证据。

428日下午,派出所指导员刘加满告诉张秀荣说:“孙俊岭拘留15天,罚款200元。”

访民张秀荣认为,按照国家法律,理应追究案犯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义务,而公安机关为何胆敢违法办案,其中勾当不言而喻。我为了公安依法给一个法律解释和说法,先后到县、市、省各级政府、公、检、法、妇联等部门反映无果。

访民张秀荣为讨一个公道,反招毒打、身陷牢狱之灾。下面是张秀荣陈述上访中所受到的报复迫害经过:

2001年农历七月初十晚上9时许,我家突然闯进两个陌生人,进屋就揪住张的头发,将其头部向墙上狠碰,给钱求饶,回答不要钱,只是警告说:这就是上访的下场。

2003922,通知骗我说县政法委书记约见我,当我到县政府大门口,就遭看守政府大门口的保卫科长张树东一顿毒打,我忍痛逃跑进县妇联办公室,张树东追到办公室毒打,头部被踢伤,还关押8个月。

关押期间的1223,一位政府干部拿来一张白纸和一张表,让我分别在上面签字,说签了名字,就可以给钱解决生活困难,逼我在上面签了字后,就给了我一点钱。

当将我放出后,我再次到河北省公安厅上访时,接待干部说:“你县公安已汇报,犯罪嫌疑人不满14岁,受害人不愿意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公安欺骗上级而做假汇报。

2005818,唐山市公安局竟敢在我女儿经过司法鉴定,有铁的事实证据面前,作出“依据所获证据孙俊岭强奸未遂。”的结论,回绝张秀荣的上访问题。

2006622,唐山市劳教委以我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且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为由,劳动教养一年。关押于河北省戒毒劳教所执行。

2008722,唐海县四农场场长兰云江通知我说,县长,公安局长都答应给我解决问题,当我一回去,就被县公安戴上手铐脚镣送进看守所关押。罪名是涉嫌敲诈勒索罪,关押24天后又无罪释放。814在拘留所无罪释放,转身又接到811唐山市劳教委作出的(2008)第000166号劳教决定书,直接送进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劳教一年。

20099222010223,不给任何手续,又在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度过5个多月的难熬岁月。

访民张秀荣说:“当今政府腐败,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违背良心,大捞不义之财,贪赃枉法,危害国家,祸害百姓,才是地地道道的违法犯罪分子,像这样黑白颠倒的社会,早晚都会灭亡,百姓才会有真正出头日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