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北京市民徐香玉遭遇强拆,6年诉求无果(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家住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西黄村市民徐香玉,向本网信息员控诉了开发商为了达到侵占她家住房的目的,依仗钱财勾结政府贪官将她的合法房产说成违章建筑,动用警察和城管对其住房实施非法暴力强拆。
     
2006515,由大兴区政府出动警力和城管对徐香玉家合法房产实施暴力强拆,造成重大财产经济损失。

徐香玉说:我家在没有与房产开发商达成拆迁协议,政府贪官却以违章建筑为由,非法动用警力实施强制拆迁,特别是原大兴区建设委员会主任,后升任大兴区人大副主任的李学元,当时任总指挥暴力拆除我住房,迫使我逐级向上级反映实情,国务院法制办曾下督办令,要求大兴区法院依法解决问题。

2008417,房产开发老板刘江才与徐香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约定开发商刘江承担在200810月底前对徐香玉的房屋补偿安置义务,并承担延期履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该协议书签订后,一直得不到履行,于是,受害人徐香玉将房产老板刘江诉讼到大兴区法院。
   
2009123,由大兴区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当庭自愿达成协议,并制作《民事调解书》,但是该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得不到履行,至今这一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快三年时间了,大兴区法院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不执行自己下达的生效法律文书,执法犯法。
    
徐香玉拿着法院的生效《调解书》和公安《拘留证》,非常痛苦地说:“从我家遭到强拆至今已经6年多,开发商至今分文未赔,大兴区法院判决(调解书)早已经生效近3年时间,又拒不执行,我上访要求法院依法执行生效文书,反遭公安局报复拘留三次。拘留我的目的就是:我的维权行为,揭露了他们的罪恶。

我本是一名受害人,只是因为住房被非法暴力强拆问题,拖了近7年得不到解决,自己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还成了北市京大兴区的“维稳”对象,她痛心的说:法院和公安队伍中,个别人执法犯法、抱团犯罪,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我,现状就是:不给我们受害人的活路啊!

她对政府“维稳”的看法如是说:如果我这样的受害人是国家“维稳”的对象,那“维稳”就是——当权者借公权力,打击报复举报人、上访人!再加上掩盖他们的罪恶!这种“维稳”,只会给和谐社会增加混乱。
    
徐香玉 电话:13691303056

暴力强拆现场

徐香玉抗议大兴法院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