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

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三十九――长沙市天心区选举委员会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选举委员会于914日上午张贴——长沙市天心区第30选区人大代表候选人补充名单,在两方面违法。




其一,天心区选举委员会依选举法第十条的规定,确定该区的选举日期是928。根据选举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天心区应“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即应在913以前公布。虽然对王元青的公布落款时间是913,但实际上是914

其二,王元青是由30选区的选民依法联名推荐的区代表候选人,天心区选举委员会却把他列入——“补充名单”,其做法是非法的。其目的是打压自荐候选人(或称独立候选人)。

由于30 选区的应选代表名额是一名,而初步候选人是三名,天心区选举委员会本应依选举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把王云青、张善翥、周冠霖三位候选人“交30选区的选民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出两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若30选区的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则应进行预选,选举委员会只能把预选时得票数排在前两位的选民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然而,天心区选举委员会的做法却是与选举法的规定相反。

16号晚上,天心区裕南街道办事处的刘傲雪、陈晖等48人和杏花园居委会的周冠霖、邬星生等48人共96人在一起开了一个会。主要是传达进门入户进行预选的工作要领。

17号上午,96人分成16班各自到16个选民小组进门入户进行“预选”。有不少选民反映,入户发“预选”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不要把赞成票投给王元青。说王元青是一个高危上访人员,曾被政府关押过(实际是因抵制强撤被行政拘留3天)。

天心区30选区的“预选”工作在17日这天做得即紧张有序而又轰轰烈烈的同时,维稳专干邬钢七点多钟就进了王元青的家。邬钢一再劝王元青放弃算了,不要再竞选了。不然这一闹,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很难堪。天心区十六个街道办事处除裕南外的15个办事处主任人人都是区人大代表,你叫张善翥主任的脸往哪放?

邬钢觉得他做工作可能不会有一个满意效果后,对王元青说,办事处工委书记黄会想见他,并暗示王有什么要求尽管向黄书记提。

当晚天黑时分,王元青老伴打手机叫老王快点回家,说居委会五、六个干部在家等他。原来不是别的,是要老王代表他家三位选民填写一张“预选”票。

选票交出后,老王觉得他们的做法不妥。老王认为官方搞“突然袭击”,就要退还那张“预选”票,没有人满足他的要求;老王又提出他要派人跟着选举工作人员监督其工作而发生争吵。很快,邬钢、两名选举联络员先后赶到争吵现场。邬钢单独对王元青说,“我也认为选举委员会的做法是违法的,但我还是要你算了。”

18号王元青再次到区人大常委会,接待他的是内务司法工委主任胡金华。胡金华认为,进门入户“预选”不违法,但同时对王元青说,你有意见,你认为违法,你有权反映。王反问胡“进门入户‘预选’合哪个法?”胡不做声。

因胡金华要接待其他选民,改由区选举办的彭剑飞副主任接待王元青。王元青说,“我是候选人,委托选民监督预选合情合理合法,为什么他们不允许?”彭剑飞说,“你应该回避,不能指定人跟着选举工作人员。”

昨天,邬钢再次给王元青打手机,要老王“算了,退出。”因老王不愿和邬钢见面,邬钢就找到老王的老伴,对其说,“明天就要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了,你劝劝老王,退出竞选算了,有什么要求都好说。”

此时,天心区第30 选区初步自荐候选人正在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八楼一间办公室向接待他的官员投诉天心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非法“预选”,而那位官员一直不作答,最后只说了一句“我来向领导汇报。”

天黑时分,一位不知名的老婆婆找到王元青家,对王家人说,“现在我们才知道前天是在预选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今天我找到居委会要求他们把选票退给我让我重新填票,他们不答应。我要是早点知道的话,就不会照他们的要求填写选票了!”

据选举专家讲,未经选民对初步候选人讨论、协商直接“预选”正式候选人是非法的;进门入户“预选”是非法的;有的按户发选票、有的按人发选票,是非法的;正式候选人只一人,而“预选”票设计为在三位候选人中选两人为正式候选人是非法的;初步候选人周冠霖被安排并从事“预选”发放选票等工作是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