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5日星期六

杭州市民申请游行,民主党人被禁止出门,邹巍被警方带走(图)




杭州知情者来稿

914上午11点半,邹巍、陈渭湘、朱瑛娣、许捷、王丽民、杨云彪、裘玉梅、朱美丽、朱卫国、陈美佳等人向杭州市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申请书》,要求在918上午930到下午130分在杭州主要街道举行游行示威,抗议日本侵占我钓鱼岛行为的升级。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教导员汪鹏翔接待了他们,他与邹巍等谈了一个多小时,问了每个组织者的情况后,表示要向领导请示,并在三天后给予答复。

下午,毛庆祥、陈树庆、祝正明、吴远明等先后受到国保警告,叫他们明天起三、四天内不要外出,如要上班由警方派开车接送。下午510分,王丽民也受到街道综治办的警告。晚上9点左右,杭州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蔡月丹和下城区国保大队陈队长及西湖区翠苑派出所人员来到吕耿松家,蔡月丹把吕耿松叫到门口,说要找他谈几句话,吕走出大门后蔡又叫他到社区警务室去。吕坚持不去,说要谈就在家里谈。蔡说了明、后天不许外出,看见邹巍在吕家,就问邹巍为何来这里。邹反问我为何不能来这里,这时邹巍看见了下城区国保,知道他们是专门来找他的。蔡月丹看见吕家里还有几个人在,就问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快点回去。吕说这是他妻子的小姐妹,他也不认识,蔡月丹无话可说,就让陈队长把邹巍带走。

邹巍感到他今天到杭州市公安局去申请游行已经惊动了当局,情况可能不妙,为了争取主动,就跟蔡月丹和陈队长走了。晚上1030分,邹巍告诉朋友,他已被带到辖区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国保让他等杭州市公安局是否批准游行示威的通知。

邹巍电话:0571-8550797213388611942



附:游行示威申请书

杭州市公安局:

近来日本右翼分子和日本政府对中国钓鱼岛主权侵害的活动一再升级。2012年9月11日,日本政府悍然对钓鱼岛进行“国有化”。由于我国人权不彰,腐败盛行,政治改革艰难,司法不公,地方政府肆行土地财政,与民夺利;国内个别腐败官员和利益集团勾结欺压民众,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国家凝聚力下降,爱国主义基础受到严重削弱,直接制肘政府无法有效维护国家领土、领海。由于民众基本人权不能保障,民众普遍对政府缺少信心,爱国热情受到压制,甚至部分人一提及爱国和维护国家领土,就认为是政府阴谋。作为受拆迁征地之害的普通民众,位卑不敢忘忧国!作为国家公民,我们对国家面临内忧外患无比揪心!为了表达我们的爱国之心,抗议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侵犯升级,警醒那些沉溺于土地财政、侵害民众权利、不顾民众生死、动辄以专政手段压制人民、滥用公权侵袭民众、故意加剧国内矛盾的官僚和利益集团;敦促这些人放弃破坏爱国主义基础的不良行为,我们申请游行。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的尊重,不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军事和经济实力,而取决于这个国家对人权保护和对人权价值观的尊重。要在领土争端中取得有利的国际地位,取决于国内人权状况。促进政府消除导致中国人权形象不佳,在国际事务中处于被动地位的不良因素。我们决定依法以公民身份申请举行保钓爱国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日本蛮横无理强占我国的钓鱼岛是非正义行为,一如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强行拆迁征地、强抢人民土地、房屋,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对此霸道行径,我们必然反对。本次游行目的:体现公民责任,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倡理性爱国,内维人权,外护国权,坚决保卫钓鱼岛。要求全国人大通过议案,宣示钓鱼岛主权。要求中央政府从国际法角度加强对钓鱼岛主权的宣示。要求政府不要压制民众的爱国热情,切实改善中国人权状况,提升政府形象,争取在解决领土争端中获得国际主流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保卫钓鱼岛也是为了保卫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胜利的成果,为了保卫和平!保钓活动反对任何排外行为,保卫钓鱼岛正是为了平等和更开放的对外交交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关于“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局;游行、示威路行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的规定;现谨依法向贵局提出申请。   
(一)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方式和路线
以经历过征地拆迁的杭州居民为主体,组织二干余名关注保钓的各界中国公民参与。在杭州武林小广场集合,沿环城西路步行至解放路延安路口,由延安路经凤起路到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后,就地解散。
(二)关于标语、口号
    1、坚决保卫钓鱼岛;
    2、反对日本霸占中国钓鱼岛;
3、理性爱国,内维人权,外护国权;
4、要求人大通过维护钓鱼岛主权议案   
5、只有保住人民家园,才能保住国家领土      
(三)关于游行、示威人数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准备发动组织2000余人参加。
(四)关于车辆
本次集会不使用机动车辆。
(五)关于音响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自己准备手提喇叭10个。
(六)关于起止时间
2012918上午930分到130
(七)关于集结地点和解散地点
以杭州武林小广场为集结地,省人民大会堂为解散地。
(八)关于负责人
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由邹巍负责组织发起,由其他签名申请者一起具体参与组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法》第十八、十九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程序,游行、示威的顺序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申请贵局派警力维持游行秩序,防止亲日破坏分子和极端分子混入,故意制造事端,进行打、砸、抢行为,栽赃嫁祸、抹黑保钓爱国者。,

以上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邹巍   19701023生,联系电话057185507972,住杭州京都苑414301室。

201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