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日星期日

安徽访民胡新华到北京报案被送久敬庄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访民胡新华就9月26日被黑保安从北京押回一事到北京向北京警方报案,未获受理,其后赶到人民大会堂被北京警方送进久敬庄。目前基层政府截访人员正在久敬庄要接她出去,胡新华拒绝离开久敬庄。

本网信息员于9月28日夜23时48分接胡新华短信,她已经返回北京刚就被黑保安押回舒城县一事报过警,警方要其到派出所具体说,可在北京南站右安门派出所她见到了25日晚21时与舒城县驻京办葛主任一同到福来宾馆的警察,该警察的警号是042141,当时她记成424141。在派出所,该警察拿出一份舒城县公安局的一个警察的证件复印件给她看,称舒城县公安局开出了介绍信让他们协助接访,派出所警察还劝他回去,别在这瞎折腾,被黑保安押回的事情回家找地方,然后就不理睬她了。胡新华就坐在右安门派出所的大厅里,大约坐了一个多小时,见无法让警察受理报案这才于29日零点许离开。

29日下午,胡新华因在北京无法报案只得到人民大会堂门口,要不“让警察带我去久敬庄,现在还在天安门分局等着车子送久敬庄。”晚19时许,胡新华被北京警方送久敬庄,22时许就有三名截访人员声称是安徽省驻京办的要带胡新华出去谈谈,被胡新华拒绝后离开,大约一个小时后的23时20分许又回到久敬庄。其后,本网信息员多次短信及拨打电话无人接听及短信回复,疑已经被截访人员控制,失去人身自由。

胡新华的上访材料反映她的私有房屋位于舒城县河棚镇街道,紧邻着河棚镇老广播文化站,1995年6月20日舒城县人民政府核发了私有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皖私产证0245133,产权人为胡新华,房屋使用性质为从事个体经营,其经营项目是:电子游艺、卡拉OK、桌球、图书出租零售。1995年1月10日,舒城县文化局核发了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证字第122号。

1999年,河棚镇政府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集镇建设的要求和落实《河棚镇集镇总体规划》,决定对河棚镇中大街沿街两旁两层以下的旧房子实行集中统一的改造,为了赶进度,没有按法定程序,更没有与胡新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将胡新华的房屋强制拆除,且至今未予以补偿安置,而胡新华就此走上上访维权之路。

本网报道:<安徽上访维权者被黑保安从北京押回经过>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9/blog-post_1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