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

房管局拒绝查处野蛮拆迁,南通张亮夫妇向法院起诉




(维权网信息员鲁明报道)2012年9月17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向张亮夫妇送达行政诉讼受理通知书,告知其诉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简称房管局)一案,已在该院立案。张亮夫妇自7月14日通过邮寄向崇川区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经2个月的艰苦交涉终于正式立案。



张亮夫妇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房管局作出的答复函违法;并责令被告房管局履行法定职责,即对野蛮拆迁者进行处罚。



2012年2月23日,张亮夫妇因遭遇了野蛮拆迁,向房管局举报,并请求查处。2012年4月23日,房管局向张亮夫妇送达《告知函》,称“关于野蛮拆迁问题,目前,我们未能查实是谁所为。”为此,张亮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该厅于2012年7月1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作出的答复,并告知张亮夫妇: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张亮夫妇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5月24日,张亮夫妇的六间房屋被拆迁公司偷拆了三间,只留下三间。为了逼张亮搬迁,拆迁方采取了停水停电,并修建围墙把张亮的房屋围住,致使张亮夫妇有家不能归。张亮夫妇向房管局举报,并请求依法查处拆迁方采用停水、停电和毁路的违法行为。但房管局不查处违法拆迁,反而为拆迁方辩解,称“围墙是根据市环境整治的要求所建”,避而不谈建围墙是否违法;还命令张亮夫妇配合拆迁。



张亮夫妇认为,房管局的辩解自相矛盾。房管局一方面认为“不存在侵犯申请人(张亮、曹胡萍)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承认建围墙的事实。在张亮夫妇还没有搬迁的情况下,不管以什么理由将张亮夫妇围在高墙内,致使张亮夫妇无路可走。由于围墙的存在,张亮家的水电很难恢复,可见建围墙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张亮夫妇的合法权益。



另外,是谁对张亮家实施了停水停电?对此,张亮夫妇有拆迁公司员工承认拆了张亮部分房屋造成了停水、停电的录像。但房管局作为行政管理者未经调查,就断定没有证据证明是拆迁方所为。



更荒唐的是,房管局竟然要求张亮夫妇服从大局,未免贻笑大方。难道野蛮拆迁就是南通的大局吗?张亮夫妇系暴力拆迁受害人,向房管局举报。房管局理应行使管理职权,查处暴力拆迁行为。但房管局不但不查处,反而要张亮夫妇服从大局,无异于姑息养奸,纵容野蛮拆迁,房管局难辞其咎!



张亮夫妇希望崇川区法院公正判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