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孙林被拘留行政复议仅明确被申请人(组图)


 


(维权网信息员夏雪报道)4月26日上午10时许,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和网友尹春博士陪同高晓君(孙林妻)去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洽谈孙林被拘留行政复议事宜,目前仅仅明确了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

昨天下午5时许,合肥市法制办陈先生打电话给高晓君,通知她翌日到该办洽谈孙林被行政拘留一案的行政复议事宜。独立台记者孙林(孑木)因为赴合肥采访、报道小安妮上学事件,在警方4.26清场后被殴打、抓捕,是4.26事件中被拘捕、治安处罚的四君子之一。4月17日,合肥警方罔顾事实和法律,以莫须有的扰乱社会秩序之名决定对他行政拘留10日。孙林当即表示抗议并拒绝签字。警方以此为借口拒绝向家属提供处罚通知书。事实上,四君子家属均未及时收到处罚通知书。孙林等三人至迟27日上午期满释放,但高晓君至今未收到处罚通知书。这种做法公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之规定,难免有任意拘留嫌疑。高晓君至今也不知道丈夫因何种具体事由、被哪个具体行政机关决定治安处罚。此前,高晓君于4月20日委托律师代理孙林向合肥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误以为合肥市公安局是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故把该局列为被申请人,要求市政府依法撤销该局于2013年4月17日作出的对孙林行政拘留10日决定。

今天上午抵达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24层的法制办后,负责接待的陈先生明确告知高晓君:经过我们核查,对孙林作出治安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事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因此必须把被申请人改为该分局。高晓君对行政法律规定和程序不熟悉,不敢在已打印好的“合肥市公安局”后面贸然添加“蜀山分局”,要打电话联系律师再做决定,曾在安徽省检察院法纪检察处工作的沈良庆告诉她应该按法制办调查核实的单位名称添加这四个字,她才敢改动。由此带来的不便和拖延,完全是由蜀山分局违法行政、罔顾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的。沈良庆对此感到非常气愤,当即告知陈先生:即使不考虑治安处罚决定本身是否合情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拒绝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及时通知家属也是违反行政程序的非法行为,难免让家属怀疑警方是在搞任意拘留和强迫失踪。

无论复议结果如何,由于孙林明天上午拘留期满,即便对之作出治安处罚决定是非法行政行为,也已经造成即成结果,这一切都是由警方枉法滥权,既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告知被处罚对象依法享有包括不服处罚可以提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也没有及时通知家属造成的。它再次表明中国是个警察国家,所谓社会主义法治不过是无法无天的专政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