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

安徽广德县周娟投诉警方不履行保护公民财产职责(图)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618开始,安徽省广德县誓节镇牌坊村的周娟女士因不满广德县警方不履行职权,不制止他人对其家建房的阻挠、破坏,而到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安徽省公安厅及安徽省检察院投诉反映。

周娟于20104月在其家宅基地上建房,房屋大约建了有半人多高之时,遭到一位住在附近的妇女的无理阻挠,阻止施工、破坏供电设施、拆除屋墙;周娟女士多次报警,广德县警方不出警,后经周娟女士多次到广德县公安局反映后,警方出警,但不采取措施制止该女子的行为。

20121月份,周娟女士多次赴安徽省两会上访反映,3月份该女子继续阻挠、破坏施工,412该女子在阻挠、破坏施工时,广德县誓节镇政府的领导陈孝兵和司法所所长、牌坊村吴村长等到场劝阻无果后,由镇派出所将该女子带到派出所。周娟女士称,这是两年来派出所第一次将该女子带到派出所。但派出所并未处理该女子,该女子在此后的4285253521625629630718284继续到建房处将建好的屋墙推倒毁坏,同时还破坏电力设施。该女子的行为比2012412被警察带到派出所之前更加疯狂,周娟女士每一次都拨打110电话报警,但警方要么不出警,要么出警亦不制止,更没有对该女子的行为作出任何处罚。

在该女子的阻碍、破坏行为的影响下,周娟女士的房屋历经三年建造尚未完工,这不仅仅影响了周娟一家的生活,更由于房屋地处誓节镇居民到农贸市场的必经之路,故也影响了上万居民进出农贸市场。

周娟称,她与阻碍、破坏建房的女子及其丈夫毫无瓜葛,他们也不是牌坊村人,他们的户籍所在地与她建房之处相距十多里路之遥。

为了促使广德警方履行职权,周娟女士到广德县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甚至起诉广德县公安局,但法院不予受理;到检察院反映要求监督公安局被拒绝;不得已,周娟女士给安徽省公安厅写信,给省政府写信。

618安徽省公安厅厅长接待日、619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周娟女士皆前往投诉广德县公安局,期间还附中共安徽省委、省府上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