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广州法院对律师被拒会见郭飞雄提起行政诉讼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组图)





(维权网信息员蒋理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中国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在被羁押近50天期间,警方仍拒绝安排其代理律师会见。因此,郭飞雄的代理律师隋牧青、蔺其磊依法向广州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起会见申请,但警方以郭飞雄案与湖北赤壁黄文勋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有关而以危害国家安全条款来作出不准予会见答复,于是隋牧青、蔺其磊律师向天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天河区法院于922日作出“不予受理”裁决。


附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答复与天河区法院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