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星期二

常州姚宝华夫妇敲诈案庭审,律师解除委托提出休庭(图)




(维权网信息员唐韵报道)121日,江苏省常州市维权人士、古稀老夫妇姚宝华(75岁)、刘勤凤(74岁)被指控敲诈勒索开发商和案,于上午830分在常州市钟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权律师王宇、刘晓原、张成茂和公民代理张建平代理此案。

一大早,钟鼓楼法院如临大敌,尽管法院安排了百余名警察维稳,还是没能阻止社会各界人士前去法院围观、旁听。法院不时发生着警察绑架围观者、与欲参加旁听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事件。

姚宝华原是一名教师,退休后本应安度晚年。但姚宝华、刘勤凤老夫妇因不畏权贵,十余年来热心帮助村民维权,因此曾四次被刑事拘留,2006年被劳教一年三个月。

该案在审判阶段法院违法延期三个月,辩护人已多次提建议,法院一直不予答复。

在审理现场,由于法庭没有打开辩护人席上的显示屏,而且合议庭拒绝辩护人张建平依据《最高法院司法公正六项规定》的请求。庭审过程中,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一次次被粗暴打断。由于辩护人要求证人出庭得不到合议庭支持,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得不到保障,王宇律师当庭提出与委托人刘勤凤解除委托关系。

当王宇律师退庭后,刘晓原律师以被共同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有一位嫌疑人不能参加诉讼应当休庭,等待刘勤凤重新委托了辩护人后重新开庭,以保障司法的公正为由提出休庭。

经过两个小时的交涉,合议庭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同时,考虑到75岁高龄且刚刚动过癌症手术的姚宝华的身体状况,于晚上18点左右宣布休庭。

然而,主审法官在宣布休庭的同时,当庭通知辩护人第二天(122日)上午830分开庭时,刘晓原律师拿出法院的出庭通知,指出上面载明的是2013121日出庭,如果需要重新开庭审理,需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天通知,拒绝了法庭违反法律规定的出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