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成都罗开文乞讨被限制自由信息公开两审法院判“寄出即为送达”(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勇报道)近日,成都“学生右派活化石”罗开文收到他诉成都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上诉案二审判决书,判决书是成都中院于三月十八日作出,以成都市公安局提供了一份“交寄付零挂号邮件清单”(未提供查询回执)“未退回”为由,就判定成都市公安局给他送达了“补正”通知书,交寄即为送达,成了成都市的法定理由。

交寄就视为送达,这是成都市法院的创新之举,据成都“链子们”受害人幸淸贤接介绍,他也收到成都中院的同样判决“法院耍流氓耍到家了”幸淸贤说。

罗开文是因为沿街乞讨,被公安非法限制自由,当时他报警,110并未出警解救他,为了取得证据提起行政诉讼,他向申请成都市公安局公开他拨打110的报警记录,和处警记录,法定期限内没有收到成都公安局的任何答复,于是诉至法院的,而成都市公安局在开庭时,只提供了“交寄付零挂号邮件清单”并未提供邮局送达的回执,而青羊区法院和成都市中院一审二审均已寄出即为送达判他败诉,罗开文表示:坚决申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