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星期三

南通中院徐锦平借口整治,私自接见当事人施加压力(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南通建工集团退休职工代表张美琴和张建生诉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行政处罚案,二审定于2014331日上午915分在南通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众多南通建工集团退休老职工不顾年迈,按时纷纷赶到南通中院参加旁听。想不到,南通中院法庭内外戒备森严,还有二车特警待命,对付白发苍苍的老人。

突然,南通中院行政庭庭长徐锦平宣布延期开庭,没有说明任何理由。南通建工集团退休老职工议论纷纷,指责南通中院言而无信,折腾当事人和旁听者。南通中院正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借整治法庭秩序为名,整治公民代理人和旁听者。众人指出,正人先正己,南通中院不能按时开庭,把开庭当儿戏,更应当整治。

当天下午2点,南通中院行政庭庭长徐锦平打电话给职工代表张美琴和张建生,请他们赶快到南通中院来谈话。张美琴和张建生赶到该法院,庭长徐锦平就给二工人代表施加压力。

徐锦平庭长说:“你们委托倪文华代理,并提交了授权委托书和社区推荐书。但我院正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不同意倪文华代理。虽然你们有社区的推荐书,我们已经要求你们的社区撤销该推荐书。”张美琴和张建生认为,徐锦平庭长对当事人和社区施加压力,其实质是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律工作者指出,徐锦平庭长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延期开庭”,而是开庭前突然宣布,故意折腾诉讼参与人和旁听者,明显有悖于法律规定;徐锦平庭长单方面接见当事人,还违反了《法官法》有关法官不得单方面当事人的规定,况且,徐锦平庭长不是本案的法官,有干涉其他法官办案的嫌疑;徐锦平庭长借专项整治名义,给当事人和社区施加压力,撤销社区推荐书,是蛮横的越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