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上海维权人士孙洪琴无故被拘留申诉无门到街头喊冤(图)



(维权网信息员任泉报道)5月11日,举报控告打击报复的受害人孙洪琴举着“冤”字牌上街喊冤。

孙洪琴是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管辖的“犯有在北京中南海地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公民。孙洪琴因维权遭到11次非法拘留,多次被精神病司法鉴定和关黑监狱。

2014年3月9日,原闸北区信访办工作人员郁庆浩带了一伙人强行将孙洪琴从北京押回上海。闸北区法院立案庭姓张的副庭长带了一个法官和二个法警,还有一个芷江西路街道的信访科长和一个派出所的民警,在上海虹桥火车站接受了移交。警察把孙洪琴接到芷江西路派出所非法关押了32个小时后把她送进上海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0天。3月20日凌晨零时孙洪琴被管教从睡梦中叫醒释放。

当天拘留所值夜班的女管教把孙洪琴个人物品迅速装进一只塑料袋里,催促着孙洪琴:“快走、快走”。当天晚上,孙洪琴喉咙就发不出声音(孙洪琴发表声明:“我不会自杀,如果哪一天我得了怪病或非正常死亡,那一定是被害的。”)。在拘留期间她一个人被关在一间牢房里是没有任何权利的严管对象。

举报控告和提建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然而在现实社会里,举报控告和提建议的人都会受到打击报复迫害。在多方诉求无果之下,孙洪琴只能选择上街喊冤。

孙洪琴联系电话:18939958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