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

黑龙江牡丹江政法委对外地律师实行“三不政策”


(维权网信息员孙平报道)2014818日星期一,本网信息员从人权律师李敦勇处了解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给公安与法院下文指示,对外地前往牡丹江代理案子的律师,一律采取:一不接待,二不受理,三不解释的三不政策。严重违反法制,侵害律师执业权与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据李敦勇律师说,这个三不政策的文件,有律师在牡丹江从好心的公安人员处亲眼看到。这个文件材料也作为当地执法人员培训的材料。具体发布时间可能是今年初,其讲话被印发成文件在牡丹江各司法机关都有,曾有一个部门工作人员在被律师质问下拿出来给两个律师看过。这个文件就是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李明先说,对外地维权律师实行三不政策,一不接待,二不受理,三不解释。当地公安和法院都按照这一政策执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和阅卷,法官躲着不出来会见,如果守在大门口等着法官,法官竟然不承认是某法官,而且还装聋作哑,否认说在审理某人的案件。最后律师不得不感叹,中国任何地方都没有无耻到这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