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张林今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审判刑三年六个月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495日星期五上午11时,本网刚刚从刘晓原律师处获悉:张林今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审判刑三年六个月。

刘晓原微信说:“上午十时,我拨通了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刑庭金庭长电话,问她张林案是否已宣判完了?她告诉我,刚宣判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她一说完,我脱口而出你们不会是“疯”了吧?

“张林案三次延长审限,结果竟然还是重判,完全出乎我的预料。这样的案件也要重判,你还会相信“依法治国”的宣传吗?

“据当地朋友告诉我,蚌山区法院如临大敌,其他案件都不开,法院外面戒严。” 

“张林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今天上午九时在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宣判。张林女儿小安妮转学到合肥上学后遭到警方干扰,引起全国一些网友到合肥声援。去年718日,张林被警方带走刑拘。去年1119日案件起诉到法院,去年1218日第一次开庭。此后,案件审限经省高院和最高法院批准三次延期。” 

“据悉,也是因小安妮失学声援事件,比张林晚些被抓的李化平、姚诚、周维林,他们的案件分别在七月下旬、八月上旬开庭,但没有宣判。我现在乌鲁木齐办案,李方平律师在福州开庭,前些天与法院协商改期也不准,因而无法出庭听宣判。在以前会见时,张林曾经说过,只要是判有罪,他会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