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7日星期六

福建维权人士林应强被判三年,在开庭前遭法警殴打致伤


(维权网信息员邵雪报道)本网信息员昨天(201526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福建省福州市维权人士林应强2月5日被福州市长乐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在开庭宣判前居然动用法警群殴林应强,致使他身上多处受伤,而不能出席开庭。后来法院被迫休庭,将林应强关入看完所的一个小号间,在小号室法官前去对他进行了宣判。

据林应强的代理律师随后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林应强时发现他身上多处受伤。林应强当时是被蒙了头套子而殴打的,后来取下头套后,一名法警还上去打了林应强,林应强记下了那最后一个殴打他法警的警号。律师与林应强已经向法院有关部门就遭到群殴的事提起控告,要求尽快前往医院验伤。现已决定下周一前往医院查验伤势。同时,林应强对因上访维权而被判刑三年表示强烈抗议并提起上诉。

林应强是201310月中共三中全会前前往北京帮村民维护土地权利而被拘押,随后被押回福州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