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0日星期五

江西上访维权人士徐志明被政府构陷罪名枉法判刑两年半(图)


(维权网信息员陈刚报道)2015121日,江西省崇宁县法院尊崇当地政府的意志开庭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枉法判处上访维权人士徐志明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这是徐志明上访维权以来第二次被判刑。是当地政府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进行无赖般抵赖和企图逃单的继续。

徐志明是江西省崇仁县人,他是因为父亲荣誉军人待遇的问题来北京上访的,上访刚刚开始他的上初中二年级的儿子在学校不幸遇害身亡。到现在学校和公安局都没有给个说法,但这只是他厄运的开始,他们乡党委书记张俊认为徐志明上访影响他的调动和升迁,对他的打击迫害开始了:先是雇黑社会用摩托车撞他,企图用貌似车祸致他于死地,他跑到路边的稻田地才保住了一条命,他报案后来到派出所的根本不是撞他的人,派出所以普通交通肇事草草的处理完毕,放过了杀人未遂的凶手。不但由此,他们还以莫须有的罪名把他这个报案人受害者劳动教养一年。
  
他在维权的路上还多次被拘留,被关黑监狱,2012年他被政府陷害判刑八个月。用他自己的话说:“政府打击陷害维权人士的方式只有疯人院他没去过了。”

201477日,徐志明被当地政府从北京马家楼截走,78日被构陷敲砸勒索政府的罪名刑事拘留,722日以相同的罪名被批捕,这次被非法关押后当地政府为了迫使徐志明屈服,看守所内对他多次施以酷刑,使其身心都受到巨大伤害。

对被构陷又一次被枉法判刑徐志明当庭表示了坚决的不服、对崇宁县法院沦为当地党政打压上访维权人士的黑手进行了当庭揭露和控诉,现在徐志明已经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对徐志明遭政府构陷枉法被判刑一案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