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4日星期四

王少光律师:关于周世峰案的请求告知函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湖南省岳林律师事务所杨金柱律师和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少光律师受周世峰近亲属委托担任其的辩护人,并于2015813日上午向贵局书面申请会见周世峰。贵局于2015814日做出西公(刑)不准见字(20151075《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以“周世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府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不准予会见。
  
因做出该决定书已经40日,周世峰也已经被关押74日,特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和两院三部最近颁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申请告知下列问题:

1、周世峰已经被关押74日,目前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以及被关押的看守所名称;
2、目前律师会见 “将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是否已经消失,即现在是否允许会见;
3、负责与律师联系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4、据亲属介绍周世峰有心脏病,是否允许转交药物;
5、季节变化,是否允许亲属转交衣物。

特此申请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
          201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