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

坚持行政复议 致南通崇川四政府机关被迫自我撤销强拆告知书(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51031日,南通市新存发建材有限公司收到该市崇川区四机关(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南通市规划局崇川分局、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崇川分局)一份罕见的文件,即《关于撤销“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的决定》。

201563日,南通崇川区四机关打着“三赛三比”百日会战的旗号,联合作出咄咄逼人的《崇川区“三赛三比”百日会战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称“经查,你单位(户)位于观音山街道三桥社区四组建(构)筑物,未取得合法手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建筑。请你单位(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主动清理相关物品并拆除违法建(构)筑,逾期未主动拆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户)自行承担。如你单位(户)对上述告知内容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非法建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除说明情况。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但四机关等不到所谓拆违的期限,就迫不及待地于201569日将南通市新存发建材有限公司的2600平方米房屋及其机器设备等拆除,损失巨大。

该公司于2015724日向南通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南通市政府发函要求该公司补正材料。该公司于86日,照函补正了材料。

该公司请求南通市政府:1、依法确认四机关于201563日联合作出《崇川区“三赛三比”百日会战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违法;2、依法确认四强制拆公司房屋2600平方米,毁损机器设备等财产违法。

南通市政府认为,案情复杂,作出了延期30日审理的决定。在延期审理过程中,四机关不再坚持自己一贯正确,一反常态,自己就乖乖地作出了撤销《崇川区“三赛三比”百日会战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的决定,实为罕见。

该公司认为,四机关强拆公司破坏设施的依据是上述《告知书》,现在该《告知书》已经撤销。即,强拆的依据不复存在,故应当恢复原状。否则,政府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