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星期六

清流:“709”周年谈维权律师



一年前的今天,维权律师开始遭到史无前例的大规模抓捕,罪名基本上都是“颠覆政权”或“煽动颠覆政权”,直到昨天,河南道轨律师事务所的任全牛律师被以可笑的“编造与散布虚假信息”抓捕。据相关统计,已有超过300位维权律师或者从事维权工作的人士被抓。

何为维权律师和维权律师群体?维权律师其实在一个法治国家,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从事律师工作的人,以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获取应得的报酬。当然,也没有专门所指的所谓群体。所谓维权律师和维权律师群体,是针对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开始艰难步入法制建设过程中,伴随封建残余与文革遗毒而出现的“御用”律师与社会主义“特色”市场产业化律师而言的具有法治精神的一个群体。以李和平、王宇、王全章、任全牛、赵威,及冒着巨大风险护送王宇儿子出国求学而被捕的唐志顺利、幸清贤人等为代表。

所谓“御用”律师,并不是某位领导人专门聘请的为其个人或家庭服务的律师,是指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案件)中,受政府部门聘请与作为原告的纳税人对簿公堂的那一大批律师,他们拿着丰厚的代理费,绝不自作主张接受与触碰冤假错案这样的案源,每年可以顺顺当当地通过司法局的年检官方律师。这样的律师,小到每个街道都有专门的拨款长期聘用这样的律师。

与“御用”律师相比较,社会主义“特色”市场产业化律师的待遇就差一点,是继教育市场化后司法被私有化与市场化的产物,他们主要精力放在民事案件上,主要的功力都体现在晚上与承办法官及法院领导的杯觥交错中,是最高人民法院“五项禁令”所针对法官应当与之切割的群体。遗憾的是,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副院长,也因为没有把握好这些禁令而锒铛入了狱。

与“御用”律师、社会主义“特色”市场产业化律师之侵蚀国家法制建设的浊流相比较,维权律师及维权律师群体,就是我们这样经历了反右、文革、“六四”等磨难后,国家法制建设中一股不可或缺的清流,她们竭尽全力,维护国家宪法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所以,她们也被称之为人权律师!

靠“御用”律师与社会主义“特色”市场产业化律师能够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相对于“御用”律师与社会主义“特色”市场产业化律师,我们虽然还不能将维权律师这一目前处于稚嫩弱小的群体与成功推动台湾实现民主的“美丽岛”事件中律师相比较,但若干年后,经历磨难的她们的名字终将镌刻在平等、自由、民主、法治中国的丰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