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

投诉:陕西农村放映员连日到省政府上访要求提高生活养老待遇


我们是陕西农村放映员。陕西省是在1969年根据国家的统一决定,实行农村放映员制度的。那时候在农村每一个公社选拔两三名社员(也就是农民),经过政治审查,在地区或县电影公司培训后,经过考核,发给《放映员证》,在本公社各生产队巡回放映电影。这是用社会主义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重大举措,我们担任放映员工作都感到责任重大,尽心尽力地做好这项工作。六七十年代,农村许多生产队还不通电,道路很差,我们要带着放映机、电影拷贝、幕布、发电机等到生产队放电影,条件好的地方可以用自行车、架子车、手扶拖拉机拉运,条件差的地方就要靠牲畜驮或人背肩扛,上山下沟。

公社放映员的身份还是农民,由所在的生产队记工分,给予实物分配,公社每月给每人发几元、十元不等的补助。那是租一部电影拷贝一次只要十元左右,由生产队支付。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改为公社给每人每月发四五十元的工资,放映自负盈亏。到了八九十年代,电视迅速发展,农村电影放映市场越来越小,到1998年农村电影放映队解散,人员被遣散回了农村,一分钱的遣散费、补偿款都没有。

我们在公社放映队干了二十多年,把一生中最宝贵的年华奉献给了党的农村电影放映事业,年纪大了回到农村种地或从事其它行当,体力跟不上,缺乏专业技能,又没有资金,非常困难,到老年了生活怎么办?从2000年起,我们向乡镇、县、市、省的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生活困难,尤其是医疗和养老问题,逐步发展到集体向国家有关部门上访。经过全国农村放映员多年不断地上访,2012年,国家广电总局、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指出:“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从事电影放映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常年坚守在放映一线,为我国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做出了贡献。目前这批放映员年事已高,其生活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障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件对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生活困难,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的基本原则。

我们集体上访已经有十六七年了,很多当年的老放映员已经离开人世,现在在世的全省还有三千多人。2017年,我们陕西省对老放映员实行的情况是:对60岁以下的,每人每年缴100元的养老保险,60岁以上的给每人每月发150200元不等的生活、养老补助。现在的物价,这样的补助,能确保我们的生活吗,能做到老有所养吗?相比一些省的补助待遇,陕西省相差太大:山西省给老放映员的补助每人每月达到1350元,广东省是900元。因此,我们不得不多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要求提高生活、养老待遇。

省政府对我们的上访往往是叫我们回各自所在的市、县解决,我们所在县、区的官员对我们威胁,把我们骗回去、劫持回去就不管了,有的县、区还关押我们。201794日到6日,全省多个市县的农村放映员连续三天到陕西省政府上访,周至县的何俊博、商州区的唐安民等多人,都被当地的官员拉回去。
   
全体上访的农村放映员
201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