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

洛阳槐树湾强拆系列(二):曾庆林拘留期间房屋被毁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7914日,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一组曾庆林向洛阳中院提交了行政起诉状,依法确认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强拆曾庆林的房屋违法。洛阳中院当即予以受理。

曾庆林的房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一组新一街1号,建筑面积700多平方米。

2017822日,曾庆林不满关林街道强拆队伍进村骚扰村民生活,勇敢地拦住挖掘机,阻挡强拆队伍施工,因而发生肢体冲突。8天后,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对曾庆林作出拘留10天(830日至99日)的决定。

在曾庆林被拘留的当天晚上,即:2017830日晚10点许,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带领一伙人进入槐树湾村将曾庆林家的大门撞破,闯入房间将曾庆林的妻子郭松枝和女儿曾利萍强行抬出房间,塞进汽车,押送到龙门镇张沟梦桃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

关林街道一方面非法限制曾庆林妻女人身自由;另一方面实施强拆。当时村民报警,但民警敷衍了事。曾庆林被拘留的当天,其房屋被强拆了。公安机关对曾庆林拘留,便于关林街道办扫除强拆障碍。但关林街道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拆民房难辞其咎。

曾庆林将洛龙区政府告上了法庭。曾庆林认为,关林街道干部强拆曾庆林家的行为系职务行为,视为关林街道的行为。关林街道的强拆行为,事先未通知,也未告知救济途径,更无公证机构到场,且无法律授权,即超出其职权范围。关林街道系洛龙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强拆行为超出了其职权范围,依法应当由洛龙区人民政府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