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

黑龙江法轮功孙艳环案庭审情况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927日,本网获悉:今日上午10点,在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608庭,孙艳环案在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开庭审理,曾武律师和吕方芝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庭审至一点半结束。

今天主要对本案证据材料進行质证。辩护律师对所有证据材料一一质证,认为证据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法官也认为证据有问题,要求公诉人补充说明。待公诉人补充说明后,再次安排开庭,至此本次庭审结束。

孙艳环状态很好,坚持无罪,辩护尚未進行,下次将再开庭。

孙艳环在接到起诉书的前一天,“10.28专案组”主要成员、佳木斯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副支队长李忠义去非法提审过她,主要是:一、让她认罪;二、不能请维权律师,这样就可以给她判缓刑或取保。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杨海涛也曾去非法提审过她一次,杨拿出一张拟好的假供词让她签字。但都被孙艳环拒绝了。

2016118日上午8点,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约谈”,随即被建国路派出所非法扣留,说是因她“表现不好”。

据悉是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支队副支队长、“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要对孙艳环进行非法关押。

次日,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朱文斌等三人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提审孙艳环时扬言:如孙艳环不放弃“无罪、诉江和停止迫害”这三大主张、不认罪,可能要重判。

所谓的“10.28专案组”由来:20151028日,“建三江案”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真相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引发了中共政法系统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人员的惶恐,黑龙江省公安厅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谓“10.28专案组”。

20151224日开始,警察在佳木斯、建三江、前进农场等地绑架、骚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当天早八点,孙艳环女士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下楼,穿过马路,准备开车去办事,打开车门还没等上车,突然从周围的普通轿车里下来十多个便衣将三人绑架。这些便衣没出示任何证件,法轮功学员问他们是哪的,他们也不回答,不由分说把三人分别塞到三辆车里,在车上就把包抢走了。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陈静遭酷刑迫害,被强制坐铁椅子、吊刑逼供。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自称姓邵的人等三个特务被称为“专案组专家”,一直在佳木斯、建三江等地行恶。他们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连续进行提外审,进行疲劳审讯、精神折磨。这三个人每日有二百元的额外补助,参与迫害时,十分卖力。

20161月末,黑龙江省人大主任、省委书记王宪魁专为此案来到佳木斯,佳木斯市公安局那段时间天天开会。

在所谓“10.28案”中,以“取保”方式陆续回来的几位法轮功学员,在201611月初相继受到所谓“办案”部门人员的电话骚扰,逼迫他们配合“10.28案”继续走所谓的程序。

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之一、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成员李忠义一直被中共利用着,在“10.28案”中,挑拨离间,试图安插“内线”,不断收集迫害线索,恶意诋毁律师,胁迫诱骗当事人和家属解聘律师,意欲强行安排能够配合中共当局的所谓“法援”律师,勒索家属钱财,而且扬言他会插手案件从公安侦查、检察院、直至法院审理的全部过程,并左右案件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