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日星期六

刘晓原律师:没有任何我涉嫌洗钱的证据,凭什么就把我列入黑名单?


为给在美国留学孩子汇生活费用,今天(201792日)上午,我到本县的中国银行购汇并汇款,工作人员通过柜员机帮我购汇后,还协助我在柜员机上汇款,填好了资料,显示不能汇出。之后,工作人员用电脑登陆网上银行帮我汇款,因我没有带U盾办不了。

回到家后,我登陆网上银行汇款,提示不能网上汇,要到银行柜台办理。下午,我再到中国银行营业厅柜台办理,营业员填好表格后,说银行内部信息提示我被列为洗钱高危人员。我感到莫明其妙,银行值班负责人就向上面打电话请示,之后告诉我,说北京市公安局在2015年查过我的银行账,就把你列入了洗钱高危人员。我告诉值班负责人,我各个银行账户都被北京市公安局查遍过,但把我列为洗钱高危人员黑名单可能就中国银行一家。你们可以查我的流水账,看看是否有国外给我汇款,我又曾给国外什么人汇过款。没有任何我涉嫌洗钱的证据,凭什么就把我列入黑名单?值班负责人称,他们是依规定办。
     
我这次给孩子汇一个学期生活费用(包括租房费)1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近7万元,难道这会是洗钱么?
      
201510月时,为申请2016年秋季留学,我孩子办理护照被卡,说他出国会危害到国家安全,经过我多次投诉反映,直到20164月才解除对他的限制,以至当年没有申请出去,才推迟到了今年。没想到,这次给孩子汇生活费又因我被列入黑名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