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星期六

深圳公民王明德被以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在北京被处1年3个月有期徒刑 已出狱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33日,本网获悉:深圳公民王明德201798日就被北京朝阳区法院以“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13个月有期徒刑 ,201812日已出狱。此前王明德一直被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

王明德是因20169月在facebook所发“中国铲共党,近期将协助境外某组织对北京长安街一带的官府发动恐怖袭击”令中共当局神经极度紧张的。王在广州发的32个字就北京调动120多名公安防卫一周,北京国安局还进行境外核查,王到北京3天后(2016103日)在北京西单路口被北京公安被拘,所涉罪名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016119日被逮捕,201716日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延期到2017220日,到期后又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后于201798日被处13个月有期徒刑。